殡葬改革并不是从今年开始的。只是最近江西地方政府在推进这个改革的过程中发生了很多不当过激野蛮的行为将这个“改革”浮出水面。殡葬改革的重要性之所以得到前所未有的强化,和生态环境保护这一命题上升到国家层面有关。殡葬改革和“嫁娶高额礼金”、“节假日燃放烟花爆竹”等都属于“移风易俗”运动的具体事务。如习总书记诸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讲话、最新的修宪案环境生态保护加进宪法、国家生态环境部的成立。可以看到生态环境保护对于中国的重要性。“殡葬改革”的初衷是好,但是显然最近江西的“抢棺材”、“烧死人”、“砸棺材”等行为显然侵犯了人民尊严,损害了人民的利益,更在国内外造成了恶劣的负面影响。
太阳底下无新事,可以预见如果权力还是不关在笼子里,依法治国不落到实处。那么类似的事情还会层出不穷。
如:2017年江西赣州“空心房整治”过程中举国震惊的明经国案、2013年湖南临武城管秤砣打死瓜农邓正加案、2010年9月10日江西抚州宜黄强拆自焚案以及饱受诟病的计划生育野蛮执法。这些无不是少数基层政府执行人员民主意识、法律意识、权利意识的缺乏和淡薄导致的诸多悲剧的缩影。最后的结果,当然是造成的公众对政府的不信任,人民走向了政府的对立面。而这,是所有人都不愿意看到的坏情况。
改革,真的都是好的吗?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中国对改革一词不可谓不熟悉,也是非常之宽容。在我们印象中,改革意味着革旧迎新:破除旧的机制体制的顽疾,开辟新的道路和征程。然后,改革就都是好的吗?改革是否也带来了副作用?教育改革迎来了读书难、医疗改革催生了看病难和医患关系的对立、房地产市场化改革也导致了今天的天价房。或许这三座大三和改革并无确切的必然关系,但是以改革之名行违背民意之事的坏政策还是能找到许多活例子。
在江西省人民政府网搜索“殡葬改革”,相关的结果多达7页,跨度从2010年至今。殡葬改革喊了很久也的确是执行了很久。
可以看到最久远的通告是2010年3月20九江市出台的《九江市殡葬管理综合执法暂行规定》。
随后不久,2010年12月3日全国殡葬改革推进会在江西赣州召开。
当然,划重点的来了:会议要求,各地要建立健全基本殡葬服务体系和救助保障制度,加大政府公共财政保障力度,维护公平正义;强化基本殡葬服务的公益性,规范选择性殡葬服务的市场行为,满足群众不同层次的个性化殡葬需求;树立绿色低碳理念,以节能减排、保护环境为重点,加快完善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葬式葬法;加强殡葬科技投入,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提升殡葬行业整体技术水平;
从官方的角度来看,殡葬改革的出发点不可谓不好:规范殡葬服务的市场行为有利于建立高效健全的殡葬市场机制,有利于促进殡葬行业的良性发展,提升殡葬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树立殡葬绿色低碳理念,集约化墓地安葬可以节约土地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殡葬改革也有利于高新科技应用到殡葬行业中,提升科技的发展与应用。殡葬改革的相关指标还纳入了政府考核体系。可见中央和地方政府都非常重视这件事。
但是,殡葬改革好不好,关键要群众说了算。推行改革,要征集民众的意见,充分地倾听人民的心声,科学合理的决策和推行。也就是所谓的民主决策。这里不妨质问决策者:
一、殡葬改革火葬是否有利于市场机制的建立,还是少数殡葬服务主体的垄断?
二、有没有足够的研究和数据证明火葬比传统的土葬对生态环境更友好?
三、殡葬技术的应用是否有实际的价值体现,是否关于国民生计?
四、火葬这一新观念是否得到广大群众的普遍接受?入土为安观念根深蒂固的广大群众是否愿意接受火葬?
五、是不是所有国民不分民族宗教文化均需执行殡葬改革?
五、殡葬改革后,是否会增加群众的经济负担?
没有搞清楚这些问题,群众必然会会心生反感。而至今,关于这些问题我们似乎没有听到过相关的论证会议,官方也未向公众解释说明,政策说执行就执行了。官方对于土葬的定义是:农村千年的陋习。
那殡葬改革与中国的实际情况有冲突吗?答案是必然的。
一、殡葬改革与传统文化的冲突
土葬简单概括就是入土为安,是包括汉民族在内世界上绝大多数民族都沿用的下葬方式。反映了人们对灵魂的崇拜,墓地是死者的最终归宿,所以墓地的选择是埋葬死者的头等大事。墓地要选在地势宽广,山清水秀的地方,找出生气凝结的吉穴,从而可以使死者安息地下,庇佑子孙,谓之为风水。是儒家思想极其重要的体现,可以说是汉民族儒家文化“礼”的核心之一。《周礼》规定“众生必死,死必归土”,厚葬才是孝顺,反倒是边疆少数民族很早就有火葬,如《墨子·节丧下》:“秦之西有仪渠之国,其亲戚死,聚薪柴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遐,然后成为孝子”,《荀子·大略》又说:“氏羌之虏也,不忧其系缧也,而忧其不焚也。”中国兴起火葬的观念还在佛教传入之后。《大唐西域记·印度总述》载述:“送终殡葬,其仪有三:一曰火葬,积薪焚燎;二曰水葬,沉水漂散;三曰野葬,弃林饲兽。”消灭了土葬文化,无疑就消灭了汉民族儒家文化重要的一部分。在呼吁回归和保护传统文化的今天,这一举措显得十分矛盾和诡异。
二、火葬真的比土葬经济和环保吗?
火葬显然节约不了土地,至少节约不了很多土地。有句话叫:偌大的中国,难道连一张安静的书桌也放不下了吗?回到这里,诺大的中国难道连祖先的一座坟也放不下了吗?农村的坟墓大多葬在人家罕至的山坡上,一大家子人七扛八抬,吹吹打打,一天的功夫就解决了。何来官方所谓的奢靡之说?相比火葬动辄数万数十万的花费,传统的家族内部群体自行实行的土葬甚至连GDP都不产生。
土葬传播疾病这种理由也站不住脚,农村土葬都会在坟墓中铺上一层一层的木炭、青砖、砂石、石灰,怕传播疾病的话在遗体上撒消毒液就可以了。没有哪个墓靠近水源。又何来污染环境一说?
从科学的角度土葬也有其合理性。首先是火葬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焚烧遗体会产生二恶英等污染物,福建省2014年用于治理火葬污染的投入就高达六千多万。第二个也是最重要的一点是土葬能够保留人的DNA。我们现在能够确定曹操墓里埋葬的是曹操本人很重要的一点就是因为遗骨保存有DNA,可以和后代的对比。假如当年曹操是火葬的话我们就没法研究了。有DNA也意味着科学研究的可能性。再一个,对于意外死亡的人尤其应该土葬。假如这个人是被谋杀的,火葬无异于毁尸灭迹,将来研究翻案研究死因就成了不可能。
折中的解决方案
那是不是这个问题就无解了呢?并不是,其实办法总比困难多。
1、官方需要和群众宣传好土葬的优势和劣势,让群众自行选择。切不可一刀切,强制推行。而需要观念的转变和接受进而认可。市场的事情让市场的来做。
2、官方可从科学、民俗、传统文化的角度,规划好集中统一的墓地片区,让群众自行选择土葬还是火葬。既可以方便统一管理,也方便群众祭拜扫墓。一来保护了传统文化,二来也顺应了民心。
3、应重点突出殡葬改革的公益性,紧密围绕困难群众及无人认领死难者的殡葬需求。万不可将殡葬这一民生需求打造成少数利益集团的垄断事业。
至于说,为什么殡葬改革江西的执行中发生了如此恶劣的行径。只能说江西部分县市进入了全国殡葬改革试点名单,政府执行的力度过大了。把群众落在了后面。以至于基层政府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种种野蛮、暴力、令人发指的违法行为。不仅伤害了群众的心,也让这个改革变了味。
当然,随着舆论的迅速发酵,政府也及时站出来进行安抚和纠偏。舆论过后江西民政厅出台的指示:
江西要求:殡葬改革要坚决防止简单过激做法
从这份公告,明确看到了官方对抢棺材事件的否定态度。也对相关行为进行了叫停和批判。但是遗憾的是这份公告没有提及对受害群众的道歉、赔偿事宜,也未进行反思和保证。
抢棺材事件不只是江西的耻辱,更是中国法制之路一个打脸的时刻。中国,法制之路,任重而道远。法治社会的构建需要政府、社会、公民的三方合力。学会顺应民意,尊重传统、回归市场是基层政府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重大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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